北京有限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时,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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