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注册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申请受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 (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文件证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
颁证与送达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结果名称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件寄送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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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一、办理因登记证或代表证丢失、损毁申领补发登记证或代表证提供 | |||||||
(一) | 《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 |
(二) | 遗失、损毁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文本类;纸质 | -- | -- |
(三) | 登载证件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文本类;纸质 | -- |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提交的登记材料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件,注明“翻译准确”,并由申请人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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